2017/09/11 13:46
9月4日下午3时,中国人民银行(央行)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(下称《公告》),将ICO定性为“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”,同时表示,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,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。
《公告》指出,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、流通,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、以太币等所谓“虚拟货币”,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,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、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《公告》也对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,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、“虚拟货币”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,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,不得为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。
公告一出,比特币,以太坊价格大降,而投资者群里则是一阵喧嚣:“XX币为什么还不给退!”
事实上,ICO在中国热闹已经有段时间了,不少人利用这个ICO发了财,比特币的价格也跟随ICO一路高涨,按理说,这种高风险投资更应该让专业投资人来做,但是现实恰恰相反,ICO的投资人往往判断力不如机构投资者,这种能力上的错配让ICO项目的风险进一步加大。如今政策定性犯罪活动,估计是要消停几天了。然而,接力棒的搏傻发财机会并不会随着央行的一纸公告结束,未来的变数还很大。
从历史上看,技术已然产生了,可能会暂时,但是不会被永远取缔,但是监管必然的。ICO是个好技术,可以提高融资效率,降低融资成本,但是对投资人的权益?;し浅P枰忧?。尤其是在项目和平台的资质审查、所筹集的比特币存放以及用途、项目风险管理这三个方面。这些问题不纳入监管,投资人的权利是很难得到切实保障的。 并且ICO的投资人更分散,不像是专业的私募和天使投资人那样有很强的讨价还价能力,往往在ICO募款人卷款跑路之后后知后觉,并且缺乏讨价还价能力来制约募款人的道德风险。这些问题都是ICO监管所需要考虑的。
虚拟到天庭,取缔迟了,羊皮扒下就是狼,狼嘴讨金找死。